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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纳税人:开始申报!部分人免征这些税

时间:2023-05-09 17:20:47      来源:成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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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川省税务局获悉,2023年上半年房土两税免征优惠,已于本月1日起正式开始申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办理。

此次优惠政策适用于省内注册登记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文体娱乐行业纳税人,且纳税人无论从事上述五个行业其中之一还是多个行业混业经营,只要规定期间内五个行业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其应税房屋和土地不区分自用或出租,均可享受免征优惠。

房土两税免征如何申报?来看具体公告和解读↓↓


(相关资料图)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交通运输等五个行业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交通运输等5个行业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适用对象

五个行业具体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旅游会展服务和生态保护。

免征方式

免征方式为“自行判别、提交声明、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

施行时间

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政策解读

一、关于适用对象

纳税人无论从事五个行业其中之一或者多个行业混业经营,只要规定期间内五个行业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其应税房屋和土地不区分自用或者出租,均可享受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土两税优惠。

二、关于免征方式

免征方式为“自行判别、提交声明、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免征条件,无需提交免税申请,只需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站,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点击房土两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提交《适用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声明》,按提示操作即可直接申报享受免征税款,提交途径为电子税务局或者办税服务厅。

按照《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土两税。“2023年上半年”应整体连续计算,根据设立时间不同,纳税人只能选择2023年1至6月或者2023年上半年的实际经营期作为免税期间,不得单独从中选择某一时间段作为免税期间,用于计算销售额占比并据以享受免征优惠。

举例:

某企业2023年2月1日成立,登记行业为房地产业,实际从事的行业为房地产租赁经营业和住宿餐饮业,具体内容是将自持的部分开发产品对外出租给其他纳税人用于批发和零售业、文体娱乐业等,另将自持的部分开发产品用于自营住宿餐饮业。2023年上半年应申报缴纳的房产税(含出租及自用)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共计5万元。

2023年5月18日,该企业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房土两税申报,2023年上半年其从事各行业的实际及预计销售额如下表:

该企业2023年上半年实际经营期不足半年,从事的行业范围包括本次免征房土两税的住宿餐饮业。在进行免税条件判断时,企业只能选择2月1日至6月30日作为免税期间,在此整体连续计算的期间内,住宿餐饮业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不足50%,因此不符合免征上半年房土两税的条件,不得享受免征优惠。

企业不得从2023年2月1日至6月30日这个整体连续计算的期间中选择某一时间段如2月至4月作为免税期间,并以2月至4月住宿餐饮业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为由,单独申报享受免征2月至4月的房土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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